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并报经上海市公安局审定,现对1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按比例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或上海市浦东公安局承办单位反映。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浦东刘某某被诈骗案
2024年11月,经上海市浦东分局侦查,现已将刘某某被骗案中的部分被骗资金冻结于二个作案用西安银行(7090******1150)、浦东银行(6217******2082)内。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西安银行(7090******1150)、浦东银行(6217******2082)的冻结资金人民币99000元、5000元、系被害人刘某某的被骗款。
(一)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西安银行
户名:陕西某某有限公司
被冻结账户卡号:7090******1150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272728.27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99000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20****9274
(二)财产类型:银行存款
被冻结账户所在机构:浦发银行
户名:夏某某
被冻结账户卡号:6217****2082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5001.68元
拟返还金额:人民币5000元
返还接受账号:62220****9274
联系人:周爱华
联系电话:13386262934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2026年2月14日
(联系人:陶立旻 联系电话:021-22029694 联系方式: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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