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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2号提案的答复——沪公(办复)〔2025〕245号

时间:2025-11-13 字体: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卢薇薇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微型、轻型民用无人机使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委员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治安总队具体负责,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民航华东管理局等单位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政协提案建议的答复
    关于“压实各生产商的主体责任”的建议。2023年12月18日,工信部颁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对生产厂商在无人机生产、组装和拼装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市经信委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全力督促无人机生产企业合规生产,严格把控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备案要求,并采取市区联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我局通过“一网通办”系统,为群众提供了实名核验便捷服务,截至目前共登记注册飞手10万人,无人机13万架。在此基础上,市经信委对已落地和拟落地的无人机生产企业备案情况开展细致检查,督促其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我局加强对无人机线下销售门店的摸排,指导落实治安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安全操作告知,引导用户完成实名登记。 

    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的建议。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无人机的实名登记和资质认定由民航部门负责。国家层面,在国家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上,经实名认证的用户可以添加有关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小型及以上机型),同时驾驶微型、轻型无人机等无需执照的用户,可以通过1课时线上培训和线上考试获得《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市级层面,市交通委牵头民航华东管理局、空军上海基地、市公安局建立“四方”联系机制,针对无人机飞行空域划设、低空飞行活动监管、飞行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横向联动,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服务保障低空经济发展。此外,我局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多处无人机防控阵地,有力开展违规飞行活动的安全监管,并持续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网信办等开展集中整治。2024年,依据《条例》处理各类行政案件260余起,对相关涉嫌违规销售破解无人机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维护本市低空安全。 

    关于“加强普法教育”的建议。我局积极通过线上宣传、线下重点部位定点巡查等手段,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合法放飞无人机。在线上,依托“一网通办”无人机模块,便捷化提供无人机信息核验和飞行报备服务,进一步引导市民群众合规开展飞行,扩大市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线下,加强对无人机放飞热门区域的定点巡查,对无人机爱好者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在“一网通办”无人机模块开展信息核验及飞行报备。2024年全年,累计通过“一网通办”办结飞行报告35万余件,好评率达到99%。
    感谢委员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邮政编码:    200042
    联系人姓名:    徐  邑    联系电话:    220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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