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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沪公(办复)〔2023〕115号

时间:2023-09-25 字体:

    办理结果:列入计划拟解决

    沪公(办复)〔2023〕115号

陈海波、王罗清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重新点燃除夕夜烟花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委员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治安总队具体负责,会同市应急局、市文化旅游局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政协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春节期间,恢复市民燃放烟花”的建议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1月实施以来,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管控办”)牵头各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源头管控、打击查处、宣传发动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实现全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零燃放”“零火灾”“零伤亡”的工作目标。实践证明,本市实行“外环内禁放、外环外限放”的工作原则,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有效保障上海这座超大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今年春节期间,针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我局在除夕、初一至初五依法审核大型焰火燃放活动23场,同比增加283.3%,并做好全程安全督导检查,既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又尊重民俗传统和群众需求。中新网、东方卫视、新民晚报等媒体对此纷纷报道,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关于“国庆期间,举办浦江上大型烟花秀”的建议

    为充分平衡立法与民意,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指导下,市管控办走访同济大学风险研究院相关专家开展交流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研究以“外环内禁放、外环外限放”为原则,在重要的国家庆典日、法定假日等时间节点,外环内举办由政府组织的大型焰火晚会的可行性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推动立法部门启动《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三)关于“促进烟花行业朝更为生态科学、规范化、创新化的方向发展” 的建议

    长期以来,市管控办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紧紧围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运输、储存、购买、燃放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摸整改安全隐患。一是在充分考虑市民欢度佳节愿望的基础上,按照“一区一点”原则,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市9个区零售点及周边环境开展勘查、评估,有序组织开展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二是协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做好本市烟花爆竹“统一采购、统一批发、统一配送”工作。对运输人员、车辆资质从严审核,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会同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无缝隙联合监管。三是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销售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一日三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确保严格落实安全存储、实名登记等制度措施。
    下步,市管控办将积极发挥平台优势,通过制作民意调查问卷、主动调研、专家评估等形式就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市场准入品种、数量等群众呼声反映强烈的关键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沟通,结合全体民众的呼声需求,在烟花爆竹品种、数量上有所调整突破,同时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市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加强质量抽查频次,确保绝对安全。
    感谢委员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1日

    办单位通讯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邮政编码:    200042
    联系人姓名:    徐  邑    联系电话:    220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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