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沪公(办复)〔2023〕119号
章毅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委员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交警总队具体负责,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政协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摩托车年检标准,严查非法改装”的建议。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有关标准和机动车登记、查验等有关规定,我局交警部门加强摩托车登记检验,严格车辆准入管理。在办理车辆登记过程中,严格审核比对《机动车产品公告信息》,发现摩托车非法改装情形的,一律不予登记检验,并及时上报违规嫌疑产品信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逢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注重发现查处摩托车非法改装行为,收集非法改装窝点等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
(二)关于“规范摩托车号牌安装,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号牌识别及车辆违法行为取证”的建议。根据有关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以及安装使用等国家标准,本市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均应安装符合以上标准的号牌。基于此,我局交警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使用“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备采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并与其他机动车一并开展监管。但囿于现有技术限制,存在摩托车号牌捕捉难度大,号牌识别精准率较低等问题,目前抓拍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路口违法类(包括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越停车线等违法行为),执法量与其他机动车相比较为有限。为弥补技术所限,我局交警部门专门开设视频举报平台,发动市民群众对摩托车闯禁类违法行为开展视频举报,延伸拓展执法管理手段。
(三)关于“定期组织专项整治措施,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车主进行训导”的建议。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本市明确了摩托车禁止通行、限制通行区域范围。据此,我局交警部门聚焦摩托车闯禁令等易致祸、易致乱重点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快速路出入口、交通枢纽、商圈、景点及公园周边道路,加强路面拦截查处。今年以来,共计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6000余起,形成严管严惩的执法态势。近期,将结合气温日益升高,“摩友”出行需求上升等实际情况,充分应用“易的PASS”等科技系统,进一步发挥信息制导作用,全面排查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高发、易发点位、时段及重点车辆清单,组织力量向事故、违法高发和易发点位倾斜,通过系统研判与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为精准设卡整治提供更大的支撑保障。
(四)关于“宣扬规范、合法、安全的摩托车骑行理念,丰富城市的交通风景线”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始终致力于正向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协调主流新闻媒体持续对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进行曝光;依托公安交警新媒体矩阵力量,通过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摩托车安全驾驶知识进行解释性报道,对不戴头盔、超速等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说明,强化对摩托车文化、安全文明骑行进行正向引导。此外,针对摩托车驾驶员群体,不间断开展定向宣传,通过短信平台点对点给予文明骑行提示,通过摩托车车友会、展览会等场合面对面开展宣传交流,引导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骑行,积极构建普法、宣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下步,我局交警部门将在巩固前期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强摩托车执法管理,严格车辆登记检验,严查严处交通违法,加大普法宣传和正向引导力度,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构建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委员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5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 武宁南路128号 邮政编码: 200042
联系人姓名: 徐 邑 联系电话: 220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