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上海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为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与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起草了《上海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来信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收(邮编200042)。来信请注明“《上海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规范》意见反馈”字样。
电子邮件:shgafzyzd@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