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汤静波代表:
您提出“对货车违反限行规定强行驶入城市快速路,要强化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您的代表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交警总队负责,会同市交通委认真开展专题研商,针对性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代表建议的答复
(一)我局交警总队管辖道路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管辖范围为:内环高架(周家嘴路至国货路)、延安高架(江西路至中春路)、南北高架(联谊路至鲁班立交)、逸仙高架、沪闵高架、中环高架(周家嘴路至龙川路)等6条城市快速路,以及1个交通枢纽(虹桥枢纽)、2座越江大桥(卢浦大桥、杨浦大桥)、3条越江隧道(翔殷路隧道、上中路隧道、军工路隧道),管辖范围约160公里(单向),涉及上下匝道210个,与高架道路连通的立交12个。辖区内高架道路虽多为货运车禁止通行路段,但也有部分路段允许货运车有限制的通行。限行范围主要是:内环高架(中山北一路至杨浦大桥)、延安高架(沪青平立交至中春路)、南北高架(呼玛路至汶水路)、逸仙高架:(安达路至场中路)、杨浦大桥。
(二)已开展工作
我局交警总队始终将货运车执法管理工作作为高架道路管理一项重点工作,持续加强严查严处。2017年,共查处货运车“闯禁令”违法1.67万余起,同比上升26.5%;暂扣车辆385辆次;对30名驾驶人实施“满分降级”措施,同比上升150%;拘留22人,同比上升57.14%;处罚超限车辆66辆次,同比上升120%。截至2018年3月底,共查处货运车“闯禁令”违法行为3221起,暂扣车辆77辆次,对12人实施满分降级措施,拘留6人,处罚超限车辆20辆次。
1.加强执法严管。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开展针对性整治。对沪闵高架、中环沪嘉立交、沪青平立交等货运车禁止通行路段,重点强化夜间固守整治,由中班、夜班民警“接力”,于当天21时至次日7时在中环沪嘉高速进口、沪闵高架报春路上匝道等处进行固守,严查货车“闯禁”违法;对杨浦大桥、南北高架延伸段等允许货运车有限制通行的路段,针对部分货运车队存在“昼伏夜出”、设置“前哨车”躲避执法等情况,每周组织通宵班民警、值班民警在凌晨时段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实时监控辖区道路情况,一旦发现货运车违法“闯禁”,第一时间指令管段执勤民警前往拦截,为精确打击提供有力保障。2017年,现场查处货运车违法1.54万余起,同比上升25.6%。三是进一步拓展违法发现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作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对市民通过视频举报平台反映的货运车违法线索全力调查取证。同时,高度重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互联网、新闻媒体中反映的货运车违法线索,切实做到“接报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及时通知当事人来队接受处理。2017年,通过非现场执法查处货运车违法1340起,同比上升47.4%。
2.强化预防警示。一是协调市交通委在高架道路入口处安装限高杆,防止部分货运车特别是大型超高货运车驶入高架道路。目前,中环路所有入口均已安装完毕。二是协调市交通委在货运车禁止通行路段的“高接高”(高速公路与高架道路连接段)进口和上匝道龙门架处增设提示“货运车禁行”的大型LED指示牌及限高杆(架),并在货车通行频繁路段提前设置多道“禁止通行”提示,目前已安装LED指示牌6块。同时,通过高架道路信息提示牌及33套岗亭LED显示屏,滚动播出“货运车禁行”的警示信息,进一步扩大提示范围,警示违法“闯禁”的货运车辆尽快驶离高架道路。三是加强与百度、高德等数字地图服务企业的合作,将“货运车导航模块”移动至相关APP首页醒目位置,并协调加大对该功能的宣传力度。
3.强化预警提示。一是在高架道路入口匝道试点安装“货运车违法实时预警系统”,一旦货运车违法驶入高架道路,第一时间发布报警信息,提升执法实效。目前,已在辖区所有上匝道安装“货运车违法实时预警系统”。二是针对货运车“闯禁”频发路段,会同交通部门在军工路隧道浦东段入口处加装“红外报警系统”,对超高车辆提前预警,由隧道管理部门在隧道入口前截停车辆,引导其驶离高架道路,避免破坏隧道设施,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局交警部门将坚持“降违法、降事故、保平安、保通畅”的工作思路,结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保工作,继续全力抓好货运车执法管理工作,确保高架道路安全、有序、通畅。一是不断完善“货运车违法实时预警系统”识别规则,更新视频监控设备,努力提高系统的识别准确率,保障一线执法工作。二是继续保持与交通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启用徐浦大桥超载超限检测站,复制杨浦大桥“联合治超点”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对超载超限货运车的处罚力度。三是继续协调市交通委在高架道路入口处及禁行路段加装限高杆和LED指示牌,做到入口匝道限高杆全覆盖,进一步减少大型超高货运车“违法上高架”现象。四是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通过现场执法整治与“电子警察”执法监管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针对性,扩大执法覆盖面,确保对货运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即查处、处罚必严格”。五是加强信息实时推送,协调以短信或数字地图APP内消息推送的形式,向入沪车辆实时推送本市货运车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提示。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高架道路机动车限行管理规定及交警部门开展货运车“违法上高架”治理情况,引导货车驾驶人守法出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公安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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