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沈引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优化调整朱枫公路与老朱枫公路路口通行方式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由交警总队具体负责,会同市交通委、青浦区政府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于您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前往朱枫公路/老朱枫公路进行现场踏勘,并研究提出针对性调整方案。
(一)关于“优化新朱枫公路和老朱枫公路路口通行方式”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已协调市交通委结合朱枫公路道路整治工程,拆除现朱枫公路(老朱枫公路-泖甸北路)中央绿化带及东侧机非隔离带,朱枫公路/老朱枫公路南进口停车线及面北机动车信号灯向南移动26米,北进口1号车道增加左转导向箭头,增设面东信号灯和面北信号灯近灯,并在改造完成的路口漆画引导线,进口车道上游增设提示牌,同步调整路口信号灯相位和配时,确保北向东、东向南车辆通行安全。
(二)关于“朱枫公路属于市级道路,建议经费由市级列支”“结合朱枫公路中大修,予以一并实施”等建议。我局交警部门已协调市交通委,将朱枫公路(泖甸北路-老朱枫公路)改造内容纳入“朱枫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同步实施,并已征询市交通委同意将具体经费纳入上述工程。
下步,我局交警部门将强化警力部署、优化岗位设置,持续关注该地区道路交通通行情况,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和路口信号灯配时,在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基础上,充分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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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徐 邑 联系电话: 220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