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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的解读

时间:2024-09-18 字体:

相关链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的决定

    https://gaj.sh.gov.cn/shga/wzXxfbZfgkxx/detail?pa=7e6fb2fa2038e3835ee37d1cd1b43185a434bc9d6c4ef98e2e9bed647fb1b03e5d2890feca604032


    问:为什么要修改《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
    答:《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五年。据此,《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9月15日有效期届满。《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在本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管理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的部分内容已与实际不符,市公安局评估后认为《上海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需要修改后继续实施。
    问:《办法》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与原规定相比,主要调整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等表述予以调整。二是根据“一网通办”工作有关要求,对部分申请材料的要求进行了调整,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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