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的决定
问:为什么要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
答:《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沪公行规〔2018〕4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18年10月16日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将于今年10月15日有效期届满。
从执法实践看,自《裁量基准》实施以来,对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权,规范本市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有必要对原《裁量基准》进行修订,确保符合实际。
问:《裁量基准》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重申减轻处罚适用规则;二是结合相关规定,在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条款中明确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三是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市实际,完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侵犯隐私”“盗窃”“诈骗”“敲诈勒索”“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