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的通知
问:为什么要修订《规定》?
答:《规定》于2014年制发,并于2017年作了修改。《规定》的实施对规范本市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非机动车登记及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确保相关制度落地,需要对《规定》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问:非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非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非机动车销售发票;3.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此外,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通过3C认证的证明。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申请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问:电动自行车通过3C认证的证明是什么?
答:是指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问: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只能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吗?
答:不需要。根据市政府“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落地”专项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8月28日正式推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举措。
问: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如何申请专用号牌?
答: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明确车辆是否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对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公安机关核发专用号牌。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转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确认车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收回非机动车号牌,重新核发专用号牌。
问: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安全检查?
答: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自登记为专用号牌之日起每满五年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和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