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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警方积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

时间:2006-03-31 字体:

  3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浦东分局分别在浦东北蔡镇南新村西钟家宅41号等5处捣毁以湖南来沪人员蔡国军、朱松青为首的制贩假证团伙,破获一起制贩假证案件。该团伙自去年7月以来,伪造各种专用章5500余枚、各类假证1万余件的制贩假证大案。日前,除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外,2人因涉嫌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规定,分别予以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法实施近一个月来,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治安案件,及时调查取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的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迅速适应新法,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定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上海平安建设。

  为有效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本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娱乐场所整治力度,打击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3月1日凌晨,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会同闵行警方在闵行区程家桥路216号上海毅成娱乐总汇内,查获以蔡某为首的组织淫秽表演团伙,当场抓获多名涉案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首的犯罪嫌疑人蔡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4名参与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有了许多新的变化:处罚范围扩大,量罚幅度细化,处罚程序更加严格。为了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去年以来,本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民警开展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法,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治安部门及派出所等一线执法民警通过培训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内容。公安机关还充分借助各种媒体,采取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宣传张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帮助市民自觉学法守法,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过程中发现部分市民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个别条款存在误读。如噪音扰民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中的“噪声”指社会生活噪声,即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而且国家对噪声是有标准的,制造未达到噪声标准的声音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又如信息扰民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的“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主要是针对淫秽、侮辱、恐吓三类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且必须是多次实施。

200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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