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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名外籍人士获得了本市永久居留资格

时间:2006-08-28 字体:

  自2004年8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开始受理外国永久居留申请以来,已有400多名外籍人士前来办理了申请手续,224人获得了永久居留证,其中投资、任职人员及其家属52人,占23.2%;特殊人员及其家属11人,占4.9%;家庭团聚类人员93名,占41.5%;原定居上海的侨民换发永久居留证人员68名,占30.3%。至目前为止,上海的“绿卡”首次申请受理量及颁证总数均居全国首位。为进一步扩大“绿卡”制度知晓度,吸引外籍人才,推动本市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对“绿卡”制度进行解读:

  什么是“绿卡”制度?

  答:“绿卡”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外国人在居留国享有永久居留资格并合法居留的身份证件。2004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是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以及公安机关对“绿卡”持有者管理的一项具体法律制度。

  “绿卡”主要申请、审批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绿卡”申请、审批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推动作用的行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外国籍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国家具有重要贡献的特别需要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以及老年人投靠亲属的人员也是审批对象。

  获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主要有哪些便利?

  答:对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公安部将签发国际标准的卡式《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二是在中国居留期间,长期居留地、工作地等情况发生变更的,不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三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作为其在中国合法居留的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持证人在中国办理有关事务更加方便。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证件。证件到期、遗失、损坏等可以申请换发或补发,一般情况下,无需按照申请条件重新审批。如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永久居留资格的以及在中国居留不满规定年限等四种情形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宣布作废。

  申请中国的“绿卡”的费用是多少?

  答:根据国际通行做法,以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公安机关在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时收取申请费每人1500元,永久居留证件费每证300元。对已在中国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或者由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按每证300元收取证件费;对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按每证600元收取证件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财政。

  不具备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条件的或无意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长期居留?

  答:近年来,公安部等有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便利措施,其中对外国人入出境和居留方面不断放宽限制、简化手续。虽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相对较高,但对未达到在中国永久居留条件或无意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籍投资者、在华任职人员以及有关家庭团聚人员,如需长期在中国居留或多次出入境的,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可以申办1-5年的长期居留许可以及多次入境签证。(忻文轲)

20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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