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浦区一男子用汽车挡住消防车,阻碍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近一个小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青浦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3月22日晚8时40分左右,青浦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称,青浦区某汽车快修店内发生火灾。接警后,青浦消防支队城北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扑救,不到10分钟,大火即被扑灭。不幸的是,快修店已付之一炬,店内大部分财物已被烧毁。此时,一旁的店主戴某情绪非常激动,主观认为是消防队未及时到场,造成其店内物损增加,因而迁怒于消防队。一时冲动的他竞纠集十余人围住消防队,谩骂消防官兵,并用一辆汽车堵住消防车,强行阻止消防车辆离开,时间长达1小时左右,引起周边200余名群众围观,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戴某拦阻消防车近1小时,扰乱了消防队正常的战备秩序,最终也为他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金斌)
20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