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八月,闵行警方在区检察院、烟草专卖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成功侦破了一生产、销售冒牌烟草制品系列案,抓获涉案人员24名,为首的林某等4名嫌犯因涉嫌假冒商标注册罪和非法经营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端掉制假窝点4个、假烟仓库2个,查扣运烟货车2辆,缴获冒牌中华、红双喜、牡丹、南京、大红鹰、金钱树等各类卷烟55398.8条及制假辅助材料一批,总价值达人民币400余万元。
“寻”字当头 核准线索
二○○一年八月下旬,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七宝地区制、售冒牌烟草制品,参与人员几十人,数量巨大。得到这一线索后,支队领导组织民警以七宝镇某村为中心串门走户,询问情况,开展调查核准工作。经初步调查判明:七宝镇某村的4处出租房屋内有二十余人正进行着生产、销售冒牌烟草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分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亲自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成立了专案小组,立案侦查,分局领导还指示:继续深入调摸,并做好围歼的准备,专案组再次派人摸清该村私房出租情况,画出窝点方位图,制定行动方案;调集警力备勤,准备好车辆和有关警用器材、照明等设备,随时准备出击;派经验丰富的民警继续监控,随时掌握制假窝点的动态情况,根据侦查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外围的控制。期间,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并邀请区检察院、烟草专卖局领导参加,各抒己见,群策群力。从行动计划部署到行动方案,准备工作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由此使侦破工作始终处于积极的主动态势。八月二十三日,专案组民警进一步掌握了制假窝点的进、出货情况和正确方位,摸清了设在七宝地区4个制假窝点和二个假烟仓库情况,为稳、准、狠突击收网行动作好了充分准备。
诸警联动 人赃俱获
时机已经成熟,收网在即。八月二十七日下午至九月二日凌晨,治安支队根据掌握的情况,在分局指挥处的协调下,迅速调集七宝派出所、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等警力40余名,分局领导亲自担任现场总指挥。此时,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20名人员也前来助战。分局领导在简短而明确的战前动员部署后,由交巡警负责封锁某综合批发市场的主要道口等,其余警力组成4个行动小组同时行动直扑七宝镇某村,第一行动组取缔了设在村东制假烟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0名,缴获假烟5000余条及假烟辅助材料一批;第二行动小组取缔了设在村西二个制假窝点,缴获假烟5700余条;第三行动小组分别在该村停车场和邻近居民点查获假烟22329条及假烟辅助材料一批,抓获涉案人员4名;第四行动小组取缔了设在该村另一角落的制假窝点,抓获涉案人员6名,缴获假烟750余条,战果赫赫。然而幕后的“大老板”未获,参战民警发扬一鼓作气精神继续开展调摸搜查,终于又在虹星路某仓库内查获假烟12238条,并在徐汇区某市场抓获为首的林某等4人。通过连续三昼夜的突击战斗,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依法审理 有条不紊
由于涉案人员多,因而审理工作量大、难度大。分局发挥了整体作战能力,成立了以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民警为主的审讯组,特警民警组成的看守组及刑侦支队刑技民警组成的现场勘查、赃物清理组,强化审查固证力度。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一方面对被雇佣人员采取了教育疏导的方法,耐心地进行法制宣传,因势利导,使他们短时间里讲清了生产假冒香烟的真实情况,给案件予以有力的佐证。另一方面,加大对为首的林某等人的审讯力度,利用其相互间供词矛盾和查获的及进、出货帐号、数量,迫使其在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证属实,林某、毛某等人在市郊结合部七宝地区租赁私房后,轮换雇佣外来女工,在全密封的加工场内,非法生产上海卷烟厂出品的红双喜、牡丹、红中华牌等注册品牌卷烟。期间,陈某负责半成品烟的供应,林某则负责成品烟的批发销售,并以租赁房为成品烟仓库,采取进货、生产、销售单线联系一条龙方式大肆制、销假烟,牟取暴利。经上海市烟草公司鉴定部鉴定,缴获的成品烟及半成品烟均属假烟。至此,这起案值巨大、案情复杂的制、销假烟案圆满侦破。(张轰轰)
20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