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7日上午,莲花路地铁广场,彩旗招展,人头攒动。闵行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这里开展爱民活动。爱民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向群众发还被盗的自行车,并对群众开展交通法规咨询和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的宣传。
广场上,50多块图文并茂的宣传专版整齐地排放在花坛边,过路的群众围成一圈,正驻足观看。在地铁车站大门口不远处,交巡民警正在向过路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广场西侧,两排自行车被擦得净亮,这是交巡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发还失主的50余辆被盗自行车。只见失主正笑容满面地在认领自己的自行车。家住梅陇二村的李女士早早来到广场。2000年11月上班时,她的一辆价值350元的自行车单位门口就被人偷走了,后到颛桥派出所报了案,但她已不抱希望。上周四,她接到交巡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的认领通知,请她凭通知、身份证等证件于1月17日上午到地铁莲花路广场去认领,她真是喜出望外。据交巡警同志介绍,李女士自行车是上周一有人来捐牌时发现的,捐牌人手持的自行车证照上面的钢印号码与其所骑的自行车钢印不符,车辆被暂扣了。经了解,该车的车主是李女士。当李女士从交巡民警手里领回自己失窃一年多自行车时,激动地说:“太高兴了,真不知怎么感谢您们,您们为民做了一件大好事。”
在发还被盗自行车现场,家住颛桥镇颛溪八村的黄先生和家住华宁路191弄的赵女士,他们分别从非机动车管理所民警手中领回了自己被窃已二年多的自行车。他们表示,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自己的财物再遭受损失。(张轰轰)
2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