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带人不听劝,拔出拳头向警察。日前,涉嫌暴力抗拒执法的两青年被长宁分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1日晚22时15分,长宁区交警支队民警小黄在天山/真北路口执勤时,发现有一名男青年骑自行车,后座上带着一名女青年,从真北路大桥骑车俯冲下来,行至路口准备左转。对这一显然违反交通法的行为,民警小黄立即上前阻止。未想,这两个青年人不听劝阻,继续向前骑行,民警便疾步追赶,直至天山路污水处理厂门口时,民警才将两人拦下,进行教育处罚。
此时,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青年纵身跳下车,竟动手与民警纠缠起来,击打民警小黄的脸部,造成民警左脸颊红肿,女子手中的钥匙也将民警的耳部皮肤划破出血。此后,已逃离现场的男青年又返回到现场,把民警抱住,并将民警摔倒在地,欲帮助女子逃跑。后两人被闻讯赶来增援的民警扭获。
骑车带人原本违法,但两青年却采取暴力抗法的方式,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受到惩处。同时,警方告诫市民:对于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应主动配合和支持,不要以身试法,使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化为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长公宣)
200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