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好端端的前后号牌,被弄成或字迹模糊不清,或表面反光膜被损坏,或缺损一角或假冒伪造等等,从本月12日起,本市交警将对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开通举报电话:56317000×53001。
日前,市交警总队执法大队对上述违法现象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在被查处的30余辆车辆中,出租车辆占到三分之二。这些车辆为逃避“电子警察”的监管,使用多种手段破坏车辆号牌的完整性,如,故意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刮损车辆号牌表面的反光漆、或用布条等遮挡号牌、或悬挂缺损的号牌、还有一些驾驶员不挂、少挂号牌,或者悬挂伪造和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在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图片进行处理过程中,交警也发现有驾驶员在车辆号牌上做手脚,如,使用专用的车牌贴膜,在号牌上喷涂特种溶剂,还有在号牌上加装透明有机玻璃或塑料薄膜等。以上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对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用布条、纸张、有机玻璃、簿膜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当场处罚200元,并责令驾驶人当场纠正消除违法行为。对机动车号牌断裂、被硬物刮损以及漆划、粘贴物品等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留滞机动车号牌,当场处罚200元,当事人按照规定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补领号牌,待补办手续完结后,才可领回被扣车辆。而对确属伪造、变造车辆号牌的行为,车主将受到治安拘留、罚款等更加严厉的处罚。
200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