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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再出便民利民举措

时间:2003-09-24 字体:

七项措施涉及中国公民出入境、口岸签证和外国人居留三方面

  本市崇明县居民办理护照的周期有望在今年底大大缩短,与市区居民办证时间相同。这是从市公安局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传出的消息,同时公布的还有另6项有关出入境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

  据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在今年底实现市局与崇明县局的网络对接,届时,崇明县居民办理护照申请后,相关的资料不再需要被人工送到市局接受审批,市局已将审批权限下放,经县局审批材料后,只需通过网络就能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传输到市局进行制证。这意味着,海岛居民的拿证时间将明显缩短。目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和崇明县公安局正在紧张地进行着场地整理、人员培训、技术升级、设备增加等各方面的筹备工作。

  有关网上办事的政策还包括:今年12月底,本市接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通过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为其邀请的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许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关人士强调,这仅仅是“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法定事由确需要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也就是说,本市接待单位可以先期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被邀请外国人通过网络上报材料,提出申请,待申请被批准后,下载批准文件即“许可”证明提供给该外国人,那么该外国人在入境时即可凭此“许可”在口岸快捷、便利地办理签证。

  公布的便民利民措施还有一项颇为引人注目,即为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供入境居留便利。具体为:1.荣获上海市荣誉市民、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的外国人。2.国家部委邀请在沪工作的外籍高级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邀请的外籍高级顾问;执行中央或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在沪国家级和市(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3.对国家及上海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以上三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为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4.在沪的国家、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和上海市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外籍学术、科研带头人,可申请有效期为4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在沪的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内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用的外籍主要管理人员,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外籍学术、科研骨干,可申请有效期为2年的外国人居留证。5.在沪的外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申请有效期为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地区总部的其他外籍管理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为3年的外国居留证。6.在沪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申请2至5年外国人居留证;公司下一级部门的经理可申请有效期为3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一般外籍工作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为2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在沪企业、事业单位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在华居留满2年的;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在沪大型国有企业聘用的外籍高层次管理人员和高科技人才可申请有效期为2年的外国人居留证。7.在沪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可申请有效期为4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其投资企业内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为2年的外国人居留证。8.在沪工作并获得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籍华人和其它杰出、重要的外籍华人,可申请有效期为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9.持有有效期3年以下《上海市居住证》B卡的外籍人员,可申请于有效期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持有有效期5年《上海市居住证》B卡的外籍人员,可申请于有效期为4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10.上述人员如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F”字(访问)签证。11.上述人员的配偶、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与相关人员居留期限一致的外国人居留证。12.上述各类人员在申请有效期为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与外国人居留证有效期相一致的多次返回“Z”字(工作)签证。13.外国留学生根据其在华学习的期限,可申请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但最长不超过5年。上述人员办证时,申请有效期为2年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证的,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除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市级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单位同意公函和一类被授权单位的公函或《上海市居住证》B卡外,还需要提供与申请人身份与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事实上,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此之前已经开始逐步放宽对有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入境居留的申请审批条件,而如此系统地将其列为便民政策正式对外宣传还属首次。

  韩国株式会社大宇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朴根太已经两度享受该项政策了。朴先生1984年进入中国,先后在韩国大宇国际株式会社香港办事处、北京办事处、广州办事处工作,1998年1月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曾为中韩间的经贸、商务、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做了大量工作。1998年,朴先生被松江区人民政府聘为对外经济顾问。朴先生此次获得了有效期为3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他表示,上海是个可爱的城市,居留政策的放宽使他信心百倍,他希望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留资格,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再做贡献。

  有关港澳的政策有两条,均已自9月1日起实行。一是对申办三个月有效赴港澳商务(“S”)签注者,在有效期内有三次出境记录的,即可申办一年期签注;二是申请人再次申请三个月有效赴港澳商务签注且工作单位不变的,一年内免交派遣函。

  关于台湾居民入境的两项政策是:经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验收通过后,将为直接抵达上海口岸的台湾居民审批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一次入出境有效签注;凡是在本市大型企业中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台湾居民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办理三至五年的长期暂住和多次入出境签证。该项政策已在今年4月试行。

  台资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嘉峰和他的妻子、父母幸运的成为后一项措施试行期间的首批受益人。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是台湾前五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商“台达电子”在上海松江投资的企业,台商张嘉峰多年来致力于服务上海的经济建设,而依照过去的政策,张先生的暂住申请一般只能达两年,严格的入出境政策使频繁往来于两地间的张先生颇感不便。近日,张先生携妻子及父母再次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证时竟意外地获知依照他的情形,可享受新政策,办理三年的长期暂住申请。意外之余,张先生感慨万千:“近年来,内地政府不断放宽台湾居民的入出境政策,我们在享受方便的同时,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温情。”(忻文轲 房杰)

  200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