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本市新建住宅技防设施有标准

时间:2003-04-29 字体:

  为了统一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标准,增强本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功能,提高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日前,由公安部有关部门召集了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及上海技术防范标准委员会等单位的30名专家,审定并通过了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作为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颁布实施。

  本《要求》明确规定封闭式及非封闭式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设置周界报警、电视监控、楼寓对讲、电子巡更、住户报警等“五大防范系统”,并对每个系统的建设原则、配置和技术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还明确了以下五条原则:一是技防和人防相结合;二是将犯罪分之防范在户{楼}外,一旦犯罪分子侵入小区,既可被及时发现,使其盗窃不成;三是住户报警系统能发出多种报警声响且报警声可调节,减轻对居民的干扰;四是人在居室也能设防;五是报警联网使用专线,减少居民费用支出的原则。

  据治安总队内保处负责人介绍:在取消了一系列行政审批手续后,制定本《要求》使评审、验收有了客观评判的依据。为做到技防、物防设施建设与新建居民住宅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交付使用奠定了基础,确保技防建设完全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安部门的标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周学敏0

  2003.4.29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