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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手续简化

时间:2003-05-23 字体:

  从5月20日起,本市公安部门对前往深圳、珠海特区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实行简化手续。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本市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不再需要凭介绍信等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审批手续,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到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边境通行证》签发点申办《边境通行证》,证件有效期最长可为一年。此外,部分居民还可免办《边境通行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即:60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直接凭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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