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牌许可证上将标明企业资质等级
自本月起至7月31日,市陆管部门开始对全市道路运输单位和营运车辆进行2002年度审验,同时开展道路货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并将首次在证照上标明企业经营资质等级,从8月10日起启用新证,旧证同时废止。
参加审验的范围包括在本市注册从事省际公路班车、旅游包车、客运出租、货运出租、普通货运、集装箱、危险货运以及汽车驾校、社会停车场经营等单位。本次审验将按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4万余家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资质等级评定,并按等级高低实行经营业务分工,申报一、二级企业的单位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经本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交通部核准。
陆管部门同时对客货运企业进行每年一次的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合格的单位将换发新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将首次在证照上标明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省际公路客车的还同时注明其经营范围,以执行“企业分级,车辆分等,业务分类”的规定,便于监督检查。凡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质量信誉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不能通过年审。
此外,非独立核算的运输企业不准承运一级危险品;车况达不到二级的企业退出运输市场;受压槽车无压力槽车使用证的,取消运输资质;对营运车不足5辆的普通货运企业和专用车不足10辆的集装箱运输企业予以复审;经营高速客运、旅游客运及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超常班线客车,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类型必须为中高级客车。
200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