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有重大改革
本市驾驶员可以通过持有的牡丹交通卡直接向银行缴纳罚款,这一既体现严格执法,又方便驾驶员缴付罚款的重大改革措施,将从本月1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据悉,本市从2003年12月1日开始推行利用牡丹交通卡缴纳被“电子警察”抓拍的各类违法行为和违法停车的罚款,这一便利措施受到驾驶员的欢迎,到目前为止已有16万驾驶员持有牡丹交通卡。通过两年的运转,这一缴纳罚款方式得到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市交警总队和市工商银行进一步推广这一缴纳罚款方式。具体内容是,今后本市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受到200百元(含)以下罚款,并且对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值勤交警将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
受处罚的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可有两种办法交纳罚款:其一,如果持有牡丹交通卡的驾驶员,72小时后,可通过电话银行(95588)、网上银行(www.icbc.com.cn或www.sh.icbc.com.cn)、银行营业网点的自助终端缴纳罚款等多种方式向银行缴纳罚款。其二,没有牡丹交通卡的驾驶员,可持《简易处罚决定书》到各交警支(大)队原指定的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
用牡丹交通卡缴纳罚款后,驾驶员如需领取罚款收据的,可到工商银行指定的30个银行网点领取。对用牡丹交通卡缴纳“电子警察”、违法停车等罚款后,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驾驶员,可到违法行为地的交警支(大)队领取。
凡想办理牡丹交通卡的驾驶员,由本人凭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工商银行分布在全市的426家网点办理。
200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