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交巡警总队交通事故防范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本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36起,造成160人死亡,797人受伤,车物直接经济损失704.2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数下降82.38%;死亡人数上升20.30%;受伤人数下降14.12%;经济损失下降81.29%。11月份共发生2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起,共造成19人死亡,其中,11月8日是最黑色的一天,奉贤A30高速施工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金山320国道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据分析,在机动车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中,不按规定让行位居首位,共发生事故193起,占事故总数的23.09%,造成23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4.37%。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76.92%。其次是未保持安全距离,共发生事故61起,死亡5人。另外是操作不当,共发生事故44起,死亡12人,与去年同比死亡人数增加11人。在非机动车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中,一是与机动车抢道行驶,发生事故30起,死亡6人;二是违法穿行机动车道,发生事故15起,死亡5人。行人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仍然是违法穿行车行道,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13人。
上月交通事故特别引人关注的是,市郊10个区(县)交通死亡人数依然占较大比例,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0.57%和89.38%。公交、出租肇事有所上升,涉及公共交通共发生交通事故29起,造成1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0.00%。涉及出租汽车共发生交通事故85起,造成6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0%。星期四交通事故居首位,共发生交通事故191起,死亡14人;星期一交通死亡人数居一周之首,共发生交通事故134起,造成死亡35人。交通死亡事故高发时间段,19-20时已经是连续第二个月致死亡人数居各时段之首;其次是17-18时。
11月份,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9万余起,其中,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6.9万余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4万余起,行人和乘车人交通违法行为2.5万余起。前两者分别比10月份上升11.35%和15.84%,后两者分别比10月份下降9.02%和0.72%。
11月份,共处罚酒后驾车(包括醉酒后驾车)94起、无证驾车1311起、超速行驶22630起、违反装载规定18031起、违法超车1455起。五类严重违法行为共计43521起,占机动车违法行为总量的11.78%。全市“电子警察”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共查获各类违法行为39532起,较10月份同比上升15.22%,较去年同比上升113.81%;其中处理各类违法行为42029起,违反信号灯指示4096起,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156起,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18726起,其他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16769起,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798起,违法停车4起,车主未履行安全职责100起,其它违法行为380起。
11月份,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共接到群众举报1151次,涉及违法行为车辆25363辆。从有效举报违法行为种类看,逆向行驶3036辆,违法变道3175辆,路口不按规定行车667辆,违反其他交通信号通行1173辆。
200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