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起,本市中心区域试行新的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日前笔者跟随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对部分设有“P”标志的停放点作了一番调查采访。
早上10点刚过,凤阳路停车点已基本停满,这条单向通行的道路车流人流异常繁忙,但在交警的管理下,秩序井然。停车收费的管理员介绍,大多数司机都很配合他们的工作,但也有个别司机不自觉。朱副局长当即要求静安交警,注意对这些道路的巡视和管理。
在南汇路停车点,本来就供不应求的车位上,竟树着一块单位停车专位的牌子,门卫解释说,这里是他们长期租下的。朱伟明明确指出,道路资源属于公共的,任何单位无权买断占有,管理部门应明令禁止这种“特殊车位”。
临近中午时分,在雁荡路停车点上,朱伟明一行边观察,边询问管理员、驾驶员,边开起了现场会。朱伟明强调,用价格杠杆来调节有限的道路停车资源,对入市中心车辆只能有限满足,从而减少车辆进入市中心的次数和时间,达到减轻道路压力的目的。他表示,将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对确实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停车位适当增加。
未设“P”的马路:仍有乱停放车辆
几天采访下来,笔者发现,还是有为数不少的驾驶员还没有改变原来路边停车的习惯。
南昌路路边以往一直有不少车辆停靠,这几天笔者再走这条路时,路边停车已经大大减少,但零零星星地总还有几辆车靠路边停放,当得到提醒应该靠“P”停车时,司机辩解只是临时的,马上就走。
日前的一天,笔者还采访了交警总队机动支队民警对路边乱停放车辆进行治理的情况,徐家汇港汇广场和新路达百货商店之间的华山路2092弄,未见设一块“P”字停车标志的百米支小道路两旁,密密麻麻停满了30余辆机动车,该路的右侧众多车辆甚至逆向停放,严重影响了进出虹桥路和华山路车辆的正常通行。
一旁管理非机动车的老汉告诉笔者,原来此地是收费的,新机动车管理办法出台后,部分车主可能存侥幸心理,依然按照原来的习惯,擅自把车随意停放在道路上。由于新办法实施不久,考虑到部分驾驶员对此还有一个认识过程,民警们在开具违法告知单的同时,还不忘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张贴专门印制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宣传告知单》,以提醒和告知驾驶员。
停车场内:多数没有明显变化
3月3日上午10时左右,位于淮海中路重庆南路口的淮海中路停车场,拥有的176个车位停了约一半的车辆。负责人介绍说,3月份以来,该停车场的停车流量与以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而离开这个停车场不远的富丽华停车场门口却高挂起“满”字牌,30多个停车位都已有主。据了解,该停车场每小时收费仅6元,超时后每半小时3元,使得不少车辆趋之若骛。应氏大厦停车场(库)位于天津路上,共有163个车位,这里的“上座率”超过了70%,管理员说,这几天的停车流量与前几个月差不多,增加数量并不明显。
在10余家停车场(库)中,有4家停车流量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加,大多数与以前相比没有明显上升,处于基本持平的状态。
究其原因,停放管理新模式刚刚实施,驾驶员还未完全了解和适应是主因,从经济角度出发理应选择更便宜的停车场(库),但还有部分驾车者不了解新措施或者贪图方便而将车停在路面。此外,目前本市新开的经营性停车场(库)较多,导致了车辆分流也是一个因素。
200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