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依法行政又上台阶,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日前已将本市98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移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以往对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和监督等管理工作都是由公安车管部门负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精神,权限移交后,公安车管部门和市质监部门将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质监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认证、检验设备检定和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对安检机构的检验质量、服务质量、规范收费等日常监督管理。公安车管部门除对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外,还将会同质监部门对安检机构验车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只收费不验车、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建议质监部门撤消其检验资格。
2005.5.26






上海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