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19日,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电动自行车及各类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天,本报记者赶赴现场作了采访。
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中山北二路曲阳路口,这里的非机动车流量相当大,三名民警和几名交通协管员正在检查过往的嫌疑车辆。一男青年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记者发现,该车前后均没有悬挂牌照,检查的民警令其出示车辆的有效证照,该男子一边口口声声称该车是自己的,一边摸出一张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的复印件。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这张行驶证复印件上的车主名字与该男青年自己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根本不符。且该男子也拿不出车辆的发票,却还在强调“车子肯定是我的!”,“能不能放我一马?”。民警告知他,行驶证应以原件为准,且车主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符,在该车没有任何合法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该辆电动自行车暂扣。
过了一会儿,一辆电动自行车飞快地由路口西向东驶过,敏锐的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下。骑车男子或许是心虚,民警还没问,他自己就忙不迭地称车是老板的,不是他的,他只知道开车。更为夸张的是,这辆电动自行车也没有悬挂牌照,而且该男子不仅拿不出任何合法的车辆牌证和发票,连身份证也没有。记者发现,该车体积庞大,类似轻便摩托车,且没有脚踏板,民警告诉记者,这种车辆多为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其时速远超15公里的法定标准,根本无法取得合法牌照,这种车辆上路以后将可能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民警遂依法扣留了该车,移送审理部门处理。在一个小时内,该路口就查获大功率电动自行车5辆。
据悉,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首日,全市共设置检查卡点近百处,出动警力约300名,交通协管员500名。仅记者采访的中山北二路曲阳路口,一个上午就查获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假证等违法电动自行车30余辆。
200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