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火)行罚决字〔2024〕00053号 案件名称 张*菊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菊
处罚事由

殴打他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