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刑)行罚决字〔2025〕00011号 案件名称 谢*梅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谢*梅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