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边港(港区)行罚决字〔2025〕00011号 案件名称 门*乾故意损毁财物案
被处罚人姓名 门*乾
处罚事由

故意损毁财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