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边港(吴淞)行罚决字〔2024〕00023号 案件名称 张*起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起
处罚事由

殴打他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