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边港(物流治)行罚决字〔2025〕00007号 案件名称 石*琴扰乱单位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石*琴
处罚事由

扰乱单位秩序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一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