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化(目)行罚决字〔2025〕00028号 案件名称 靳*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被处罚人姓名 靳*山
处罚事由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化学工业区分局 处罚日期 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