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文(沪东)行罚决字〔2025〕00006号 案件名称 刘*梅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梅
处罚事由

殴打他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