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边港(杨浦)行罚决字〔2024〕00015号 案件名称 毛*晖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毛*晖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