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虹)行罚决字〔2024〕00421号 案件名称 汪*莲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汪*莲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