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边港(宝罗)行罚决字〔2025〕00007号 案件名称 雷*明盗窃案
被处罚人姓名 雷*明
处罚事由

盗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