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机(西虹候)行罚决字〔2025〕00037号 案件名称 江*明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江*明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