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陆)行罚决字〔2025〕00009号 案件名称 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
处罚事由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