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轨交(火)行罚决字〔2024〕00063号 案件名称 姜*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姜*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