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名称 关于全面应用市局统一照片库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1006-2021-001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21〕8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1-01-2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内 容 描 述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前期,市局法制总队会同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等部门积极推进市局统一照片库建设,归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常用证件照片,推动实现群众拍照“一次采集、多次复用”。近期,在市大数据中心的支持下,“随申办”移动端已开发线下窗口“扫码复用照片”功能并上线试运行。根据市政府和市局“一网通办”工作部署,现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推开统一照片库应用。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前期,市局法制总队会同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等部门积极推进市局统一照片库建设,归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常用证件照片,推动实现群众拍照“一次采集、多次复用”。近期,在市大数据中心的支持下,“随申办”移动端已开发线下窗口“扫码复用照片”功能并上线试运行。根据市政府和市局“一网通办”工作部署,现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推开统一照片库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采集规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公安局证件照片采集规范》(见附件,以下简称《采集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照片采集,切实提升照片质量,确保采集的照片符合“多次复用”标准。
        二、明确应用规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照片库应用细则》(以下简称《应用细则》),结合具体办理的证件业务实际,规范开展线上线下照片复用。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单位要根据《采集规范》《应用细则》和《线下窗口扫码调用统一照片库操作指南》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做好培训工作,健全人员配备和考核上岗机制,确保线上办件、窗口大厅及拍照点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规范操作。
        四、落实综合保障。市局法制总队作为统一照片库建设牵头部门,要做好全市公安证件照片采集及统一照片库应用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工作;会同业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变化,规范做好动态调整。市局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撑,细化相关操作流程和规范,共同推动统一照片库高效应用。市局数据处要做好警务云照片数据的资源汇聚、标准规范、融合治理等工作,指导落实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各级警保部门要做好相关设备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各级科技部门要持续做好系统升级改造、软件调试优化等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依托媒体资源,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改革举措的知晓度。
        附件:上海市公安局证件照片采集规范.doc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