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2020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外,30日内,在各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本工作要点。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0年4月9日
2020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局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结合“智慧公安”“智慧信访”整体规划,重点推进公文公开、决策公开工作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执法规范、促为民服务。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要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抓紧修订本单位配套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学习宣传,促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新旧《条例》《规定》内容变化,营造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警公开意识。
(二)不断提高依申请办理工作水平。要以学习贯彻《条例》《规定》为契机,借助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全链条管理,提高依申请办理法制化、制度化水平,继续强化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
(三)积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要对照《条例》《规定》有关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大公文公开力度,加大决策公开力度,便于社会公众的参与、知晓和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
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实效
(四)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延展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均需进行解读。要着眼稳定社会预期,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权威解读。加强政策精准解读,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
(五)积极主动研判及时回应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研判和反馈能力。要加强关注涉沪涉警舆情,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社会面对政策的反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及时稳妥予以回应。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制定发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要将决策全过程信息向社会公布。公众参与履行情况要作为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
(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要根据公安工作特点,积极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常态化听取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序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八)高质量完成户籍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实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安部及本市户籍管理事项的法律文书及审批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强化标准应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九)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年内基本建成覆盖行政权力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全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要结合公安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开展市、区两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强化标准确认,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
(十)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落实清单动态更新。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通俗易读。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四、进一步提升公开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统筹规范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
(十三)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要全面排查梳理本系统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涉警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十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要依托办事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服务窗口或配备有关查阅设施、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重视线下公开渠道建设,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
(十五)统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使用。强化工作平台日常使用,推动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加强系统功能应用,做好工作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
五、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六)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十七)抓好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要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确保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轮训一次。课程设置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对年度重点工作和公开要求进行部署,做好公开工作的条线指导和督促。
(十八)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要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估。加大对派出所综合窗口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