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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1006-2022-006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22〕107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4-2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劳动 派出所 综合窗口 时间
    内 容 描 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劳动节期间:一是4月30日(周六)至5月4日(周三)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二是5月7日(周六),防范区内的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派出所应关闭线下窗口,引导市民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确需至线下窗口办理的,要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三是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劳动节期间:一是4月30日(周六)至5月4日(周三)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二是5月7日(周六),防范区内的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派出所应关闭线下窗口,引导市民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确需至线下窗口办理的,要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三是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各项安排,做好相关公告工作,引导市民非必要暂缓线下申办,鼓励线上办理、延期办理、容缺办理,避免人员聚集;线下办理业务时,要提前告知市民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疫工作。市局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要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撑,确保相关办事系统正常运行。市局法制总队、政治部宣传处要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