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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关于2022年中秋节期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1006-2022-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22〕200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9-0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中秋 派出所 综合窗口 时间
    内 容 描 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中秋节期间:9月10日(周六)、9月11日(周日)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9月12日(周一)正常对外接待(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中秋节期间:9月10日(周六)、9月11日(周日)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9月12日(周一)正常对外接待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窗口业务办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过适当延长窗口服务时间、高峰时段增加窗口开放数量等方式,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对人流超过阈值等情况,要及时采取限流等措施,严防疫情传播风险。要抓紧做好相关公告工作,引导市民采取线上办理、预约办理、错峰办理,避免人员聚集;线下办理业务时,要提前告知市民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查验等防疫工作。市局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要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撑,确保相关办事系统正常运行。市局法制总队、政治部宣传处要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