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以下简称“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今年7月1日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目前已在服务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局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该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是推动各区(县)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要求,又好又快地发展区域经济的有力保障,也是进一步优化上海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向地区党委、政府报告公安机关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所作的努力,积极争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为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全面推行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及时对外发布新闻。市局出入境管理局要及时会同市局新闻办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各分(县)局也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集中走访辖区外国人聚集区、外资企业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知晓面,同时了解和收集社会反响、意见建议,为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内部政策培训。市局出入境管理局要及时牵头组织相关警种和窗口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各分(县)局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开展政策培训;已被授权开展外国人证件受理业务的浦东、长宁分局应派员到出入境管理局跟班作业,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各单位要结合2010年“爱民实践活动”,以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全面推行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的工作水平。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出入境管理局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一、获得上海市“荣誉市民”,或“白玉兰纪念奖”,或“白玉兰荣誉奖”的外籍人员,可申请5年的居留许可。
二、省(市)级外籍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知名人士,可申请3至5年居留许可。
三、国家、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外籍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副高职称以上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可申请3至5年居留许可。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申请3至5年居留许可。
五、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的外籍法定代表人,以及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员,可申请3至5年居留许可。
六、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投资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可申请3至5年居留许可。
七、上述六大类外籍高层次人才如不需要长期在沪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申请3至5年的多次入境有效“F”(访问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