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1006-2017-0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17]72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17-05-0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内 容 描 述
    根据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局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执行。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局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贯彻执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于5月12日前报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17年5月4日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上海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深化上海公安机关“阳光警务”建设。
        一、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格局
        (一)规范公文发布。全面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每季度对本单位未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局进行重点督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市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二)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执行政策文件解读规定,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策解读以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为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在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三)积极回应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推进“双公示”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定期做好归集推送工作。推动本市各级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信息的主动公开,不断规范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以公开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明白。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
        (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进一步细化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七)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加快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的部署要求,梳理我局2017年度拟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资源,审核确认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清单,建立已开放数据资源与数据资源目录的关联,优化数据资源目录质量。
        (八)推进自贸试验区信息公开。建立自贸试验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调整和公开自贸试验区涉及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等对外服务项目的政策、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及规则等信息。编制事中、事后监管目录,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强化解读说明。
        三、健全制度体系建设
        (九)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民意调查、听证、征求公众意见、专项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要求。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阶段性成果、后续举措、贯彻落实结果。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励问责情况的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十)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完善“阳光警务”大厅建设和管理,落实“阳光警务”大厅群运维管理,拓展大厅群的应用功能,丰富大厅群的公开载体,完善大厅群运行机制,确保“阳光警务”大厅群信息更新及时鲜活,运转高效规范。统筹运用“警民直通车”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增强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 
        (十一)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硬件配备和制度建设,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着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操作,明确转换标准、审核程序、发布方式等。梳理汇总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反映的公众关切事项和工作短板,提出政策建议,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便于操作执行和检查监督。在市政府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进主动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服务事项“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和各分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市局各部门和各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推动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理顺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分局指挥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分局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职能整合,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十五)抓好培训教育。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晋升、警衔晋升和新警培训教程体系,实现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十六)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基本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一、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格局
     
     
     
     
     
    1.规范公文发布
    全面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指挥部
    市局相关部门
    各分局
    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每季度对本部门未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局进行重点督查。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指挥部
    法制办
    2.加强政策解读
    切实执行《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指挥部
    政治部
    法制办
    市局相关部门
    各分局
    在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策解读以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为主
    政治部
    市局相关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参加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3.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
     
    指挥部
    政治部
    市局相关部门
    各分局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推进“双公示”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定期做好归集推送工作
    法制办
    科技处
    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督促、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进展情况
    指挥部
    法制办
    各分局
    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以公开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明白
    法制办
    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政务公开服务事项目录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加快实体办事窗口与网上大厅融合,持续深化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
    6.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
    指挥部
    警保部
    各分局
    进一步细化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
    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7.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全面深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依托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统筹推进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科技处
    市局相关部门
    梳理我局2017年度拟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资源,审核确认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清单
    建立已开放数据资源与数据资源目录的关联,优化数据资源目录质量
     
     
    8.推进自贸实验区信息公开
     
    建立自贸试验区信息发布机制
    自贸区分局
    浦东分局
    及时调整和公开自贸试验区涉及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等对外服务项目的政策、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及规则等信息
    编制事中、事后监管目录,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强化解读说明
     
     
    三、健全制度体系建设
     
     
     
     
     
     
     
     
     
     
     
     
     
     
     
     
     
     
     
     
     
     
     
     
     
    9.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机制
    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民意调查、听证、征求公众意见、专项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要求
    指挥部
    法制办
    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阶段性成果、后续举措、贯彻落实结果
    指挥部
    法制办
    市局相关部门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励问责情况的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
    局纪委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指挥部
    10.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完善“阳光警务”大厅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
    法制办
    落实“阳光警务”大厅群运维管理,拓展大厅群的应用功能,丰富大厅群的公开载体,完善大厅群运行机制,确保“阳光警务”大厅群信息更新及时鲜活,运转高效规范
    统筹运用“警民直通车”等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增强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
    政治部
    上级政府或部门发布的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及时充分转载
    指挥部
    法制办
    市局相关部门
    各分局
    11.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硬件配备和制度建设,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
     
    指挥部
    各分局
     
    着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操作,明确转换标准、审核程序、发布方式等
    汇总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反映的公众关切事项和工作短板,提出政策建议,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1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便于操作执行和检查监督
    指挥部
    法制办
    各分局
    在市政府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进主动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
    各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服务事项“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3.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和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指挥部
    政治部           
    市局相关单位
    各分局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
    14.理顺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指挥部
    各分局
    各分局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职能整合,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各分局
    15.抓好培训教育
    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晋升、警衔晋升和新警培训教程体系,实现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政治部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各分局
    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6.强化考核监督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指挥部
               政治部           
    局纪委
    各分局
     
    加强和完善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建立举报办理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