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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上海公安派出所日常运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7006-2020-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通字〔2020〕59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0-05-13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内 容 描 述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上海公安派出所日常运作规范(试行)》已经2020年5月6日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各公安处(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上海公安派出所日常运作规范(试行)》已经2020年5月6日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3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座谈会、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海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上海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性质定位。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处于维护安全稳定的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社会治安大局,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筑牢公安工作的根基。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和“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价值追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网络净、社会稳、服务优、基础实、执法严、队伍硬、群众满意、民警满意。
        (三)主要目标。在智慧公安建设总体框架下,“三位一体”迭代推进派出所科技含量提升、警务流程再造、队伍管理手段升级,推动派出所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警力配置优化、执法执勤规范、工作方式智能、警务保障有力、队伍建设过硬,基本建成符合新时代要求和上海实际的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全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
        二、新时代派出所的职责任务
        (四)防风险。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加强对辖区实有人口、关注人员以及重点阵地排查管控,强化治安全要素管理。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范处置涉稳风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复杂地区和重点场所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五)护平安。强化“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清隐患”,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区、楼宇(单位)、场所等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维护地区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履行防火监督职能。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当好平安建设组织者。
        (六)促发展。树立服务发展意识,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联系企业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壮大基层治理力量,完善非警务信息分流机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七)惠民生。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落实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拓展服务时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三、全面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八)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争创十佳派出所(所长)”活动。坚持党建统领、专群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每2年向公安部推荐一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好、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好的优秀派出所。着力培育一大批“新时代马天民式”好民警,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上海版。
        (九)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科学合理划分派出所警务责任区,以“块”为单位实施综合执法。将社区、街面、楼宇(单位)等一线综合执法勤务纳入社区警务工作范畴,落实“一居(村)一警一室两辅”要求,持续推动党员民警兼任居(村)委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民警兼任综治站副站长,保证民警有足够时间深入社区,履行好管理实有人口、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开展街面巡逻、实施治安管理、落实防火监督等职责。
        (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接处警、社区警务工作和执法办案等日常业务,全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建立与信访、司法、人社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推广完善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调解机制,搭建网络调解平台,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对经评估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干预。
        (十一)当好平安建设组织者。坚持“面对面 键对键”,依托社区警务室、微信警务室等途径,协调发动居(村)委、业委会、物业公司、内保组织、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社区治理。建立入户宣传走访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形成更加紧密的警民联系沟通格局。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单位建设,提高发现和防控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四、推进派出所科技含量提升
        (十二)增布区域智能安防感知端。发挥派出所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支点作用,推进社区、楼宇(单位)、场所等智能安防建设,构筑最小单元防护圈,进一步提升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感知能力。结合“雪亮工程”建设,有序实施辖区视频设备布建、原有设备点位调整及高清智能化改造,提升视频监控的覆盖率、集约性、可用性。
        (十三)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按照“全域、全量、实时”要求,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将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安防设施、实有力量装备、实时报警信息等数据汇聚到“一标六实”等信息系统中。围绕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学校门、就业岗、监测哨,精准掌握实有人口信息,健全完善“一人一档”专题数据库。建立完善重大案(事)件基础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十四)深化基层智能应用。按照《智慧公安派出所智能化建设内容与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大力推进智慧公安派出所建设,推动智慧公安建设成果在基层普及应用、集成应用。加大数据资源投放力度,将涉及派出所要素管控、侦查办案、服务群众的相关数据授权给派出所。依托“智慧公安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实现一线警务工作移动化、集成化,进一步激发基层运用轻应用、模型的活力,优化应用格局,提高应用水平,繁荣智慧公安应用生态,做到“实战管用、基层爱用、民警受用”。
        (十五)加强街面智能巡控。进一步推进视频监控深化建设和深度应用工作,不断优化智能头盔、智慧巡车、智能警务终端等装备功能,进一步提高街面巡逻防控智能化水平和对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能力。
        五、深化派出所警务流程再造
        (十六)优化打防关系。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原则,逐步压减派出所打击任务,厘清派出所与分局、专业警种的职责边界,规范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范围。坚持“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进一步强化治安案件办理,提高结案率和结案质量,做到除恶于初萌、治乱于苗头、破案于即发。组织开展可防性案件“零发案”小区创建活动,打造“上海无贼”示范区。落实公安机关便企、利企、惠企、护企等支持经济发展举措,全面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十七)完善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坚持属地主战原则,完善街面、社区、楼宇(单位)、窗口以及指挥调度、执法办案六大勤务模式,在派出所设立“一室两队”架构,即综合指挥室、案件办理队和若干社区警务队。社区警务队对应警务责任区进行设立,统筹实施警务责任区一线综合执法。案件办理队负责查处辖区治安案件和规定范围内的刑事案件。
        (十八)建强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赋予综合指挥室“枢纽地位”和完备的实战功能,日常运作由所领导具体负责,承担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勤务管理、综合保障等职能。完善“两级中心、三级指挥”体系,推行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抓好智能警务终端在线率,做到全部实时警力上图展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室与街镇网格中心、综治中心联勤运作模式,实现相关数据互联共享,有效分流处置非警务类警情,推动协同治理模式落实。
        (十九)做实交通属地化管理。按照“压事故、保畅通、治顽症、优服务、树形象”的职责要求,深入实施以“块”为主的地面交通管理模式,将入所交警纳入警务责任区,实现交通管理与社区警务、治安防控、防火监督等派出所基础业务相融合。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民警日常勤务,推动交通大整治常态长效,落实智能派勤和执勤自动报备制度,提升重点时段、重要区域交通管理见警率、管事率、规范率。
        (二十)做优公安窗口服务。结合推进公安“一网通办”,深化“综合窗口”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派出所“综合窗口”入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不断扩大政务服务受理范围,让群众“进政府一扇门、办个人大小事”。推进“综合窗口”网上审批流程再造,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返回前台出件”模式,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深化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窗口星级评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六、落实派出所综合保障
        (二十一)加强警种管建管援。按照“上级服务下级、机关服务基层、警种服务属地、后台服务前台”原则,对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勤务机制、管理体制等进行系统化再造,加强警种“制度、业务、手段、智能化”专业建设和“警力、装备、技术、智力”战略支援,给予派出所最大限度支撑,着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
        (二十二)推进“警务中台”服务体系建设。在分局和派出所推开“警务中台”服务体系,完善“警务中台”运行机制,配强派出所数据警察岗位,支援范围逐步覆盖110接处警、案件侦办、巡逻盘查、社区警务、治安管理、人口管控、窗口服务、交通管理等全领域。推进警种“警务中台”建设,为一线综合执法民警提供客服式数据服务。
        (二十三)确立固本强基的考评导向。突出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考评导向,以基础防范和隐患整治为重心,完善派出所绩效考评机制,科学合理压减属地分局对派出所的打击考核指标,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引导派出所把更多精力放到“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清隐患”上来,考评结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十四)推动落实基层减负。固化完善非警务信息分流机制,扩大分流警情的类别范围,推动整合各类承接力量,建立“7×24”小时响应处置机制。规范警力使用管理,逐步减少派出所在重大安保和专项行动中的警力投入,严格控制抽(借)调派出所民警,严禁动用派出所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深化“内部放管服”改革,推广治安管理服务中心、上门收押、监所体检等管用做法。落实专项行动年度计划制度,严禁向派出所下达不合理专项行动任务。建立派出所评议部门和警种的制度,推动机关围着基层转。
        (二十五)优化警力配置。完善全市公安警力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新警招录、精简机关、交警下沉、专业警力下沉、体制改革后转入人员定向分流等途径充实派出所警力,确保派出所警力数不低于属地分局总警力数的52%。严格按编制配置民警,民警离开派出所岗位的,落实“先进后出”填补缺口,分配到派出所工作的新警,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保持派出所民警队伍相对稳定。
        (二十六)充实基层辅警力量。推动将派出所勤务辅警力量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辅警招聘、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辅警力量下沉,新招聘的勤务辅警原则上配置到派出所辅助一线综合执法,社区保安员、交通协管员、社区综合协管员等力量,除保留少数协助开展专业勤务外,其余全部下放至派出所。
        (二十七)加强基础设施保障。科学编制实施公安装备、基建“十四五”规划,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要求,推进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办公、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加强派出所装备警械室建设,规范派出所装备管理。地理面积较大的派出所,可以因地制宜设置街面警务站。强化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装备保障,确保每个警务责任区不少于1辆执法执勤用车,有条件的派出所可以配备电动自行车,全面配发、不断优化一线综合执法民警单警装备。加强经费保障,满足派出所日常运作所需,推动制定派出所辅助力量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标准,满足实战需要。
        七、锻造派出所高素质过硬铁军
        (二十八)加强派出所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建警,加强忠诚教育,开展系列主题活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派出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广泛建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充实壮大派出所党员民警队伍,锚定“四个铁一般”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职数情况和工作需要,派出所所长可以进街道(乡镇)党(工)委班子,不分管与派出所工作无直接关联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配齐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优化班子年龄、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派出所真正成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孵化器”。研究明确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配备的工作意见,结合派出所队伍规模、业务需求、实际任务等,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坚持干部从基层出,新任所长一般应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建立所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行新任所长集中培训和派出所领导班子分级分批轮训。 
        (三十)提升民警业务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围绕派出所各项业务工作,通过实操实训、网络自学、现场送教、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派出所民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技能,练就“四懂四会”(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信息应用、懂群众心理,会排查化解、会执法办案、会管理服务、会宣传发动)基本功,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民警适岗能力。建立派出所工作专家人才库,为属地主战提供智力支撑。依托上海公安学院和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加强派出所培训、实践基地建设。
        (三十一)落实惠警服务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更多惠警措施。健全民警远途通勤跨区交流、容错纠错等机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派出所民警提职晋升、评先创优、立功受奖,派出所立功受奖比例不低于占属地分局警力比。鼓励设立党员活动室、所史陈列室,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营造和谐融洽的警营文化氛围。
        (三十二)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监督执纪,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化细化基层党组织“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整治出警迟缓、处警敷衍、不如实立案、管理不上心、服务走过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严查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纯洁派出所队伍。
        八、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总队。各分局和市局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局模式,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派出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局、分局党委建立定期研究派出所工作的制度。
        (三十四)强化统筹指导。建立健全派出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审准入机制,凡是涉及派出所工作的政策制定、指挥关系、勤务标准、业务规范、警力配置、绩效考评等,以及警种部门向派出所下达现行机制以外工作任务的,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审核提出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十五)完善联系制度。健全市局党委成员以及各分局、各警种“一把手”联系派出所制度,每年联系不少于2个派出所,定期开展蹲点调研、实地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搜集掌握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后提出对策措施。


        上海公安派出所日常运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在深入推进智慧公安建设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安派出所日常运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及市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上海公安现代警务流程再造实施意见》等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职能定位
        公安派出所是各公安分局、市局有关部门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担负防风险、护平安、促发展、惠民生职责任务的公安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以“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价值追求。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属地主战、综合执法。派出所对辖区治安安定、社会稳定负责。常态勤务下由分局管总、警种管建管援、派出所管战。派出所一线民警权限打通、综合执法,承担《人民警察法》第6条所赋予的14项法定职责中涉及人口、治安、社区、交通、消防管理等各类基础性执法管理任务。
        (二)勤务自主、科学实施。在市局和分局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派出所各项工作,按照警力紧跟警情、勤务紧跟需求的原则,科学自主确定警力投向和投量,实现在时间、空间上的最优分布。加强勤务、紧急勤务时,按照“指挥部门勤务管总”原则,服从其勤务安排和指挥调度。
        (三)智慧赋能、集约高效。深入推进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提升风险隐患感知能力。全警、全域、全量采集维护基础信息,保证信息数据质量。持续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成果的集成、普及、创新应用,建设智慧派出所,提升警务运作效能。
        (四)专群结合、创新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专群结合,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组织者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主动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将精准警务与协同治理、全民安防模式有机结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第二章 警务组织
        第四条  勤务模式及组织分工
        (一)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政治教导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副所长原则上包块兼条,具体分管警务责任区工作,分工联系各领域业务。
        (二)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是派出所警务运作的中枢,社区警务队统筹实施一线综合执法,案件办理队负责查处辖区治安案件和规定范围内的刑事案件。
        (三)派出所因地制宜设置指挥调度、街面、社区、楼宇(单位)、窗口、执法办案等六种勤务模式,以警务责任区为最小作战单元,全面落实辖区内一线综合执法任务。
        第五条  警务责任区及一线综合执法
        (一)按照有利于与基层政权组织衔接、有利于最小作战单元战斗力形成的原则,以现有居(村)为基本单元,全面考虑人、物、房、点、路、网等管理要素,科学合理划分警务责任区,做到辖区区域全面覆盖、责任区无缝衔接、管理需求基本均衡。每个派出所警务责任区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基本保持与社区管理网格的对应。
        (二)警务责任区以“块”为单位实施综合执法,根据辖区实际合理设定社区、街面、楼宇(单位)勤务模式。警务责任区警长负责勤务的组织指挥。
        (三)警务责任区实行因情布设、各有侧重、行动协同、责任共担的动态勤务运作模式,配备与责任区任务量相匹配的一线综合执法力量,有分有合、力量统合、平战结合,确保承担好各类基础性执法管理任务。
        第六条  力量调配及值班备勤
        (一)派出所民警在常态勤务时,按六类勤务模式各司其职,履行好任务清单明确的职责,对警情、风险就近处置;现场无法处置或事态升级的,由相应的专业执法民警开展分级梯次支援;遇紧急警情、勤务高峰,由派出所所长及综合指挥室、责任区警长根据权限自主用警、统筹调配。
        (二)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根据辖区治安实际、等级勤务要求,结合警力配置情况,合理安排值班备勤警力及轮次,满足常态勤务、加强勤务、紧急勤务需求。
        (三)派出所统筹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勤务辅警、文职辅警,社区保安、社区综合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特保等力量,在所长、责任区警长统筹下,协助民警开展工作。健全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制度规范,提升辅助综合执法的能力水平。
        第七条  勤务协作及联勤联动
        (一)区与区相邻派出所、区内相邻派出所之间,交界区域治安形势复杂、交通系统性管理压力大的,应畅通沟通渠道,衔接勤务安排,联动指挥处置,实现跨区域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
        (二)建立健全最小管理单元间的应急联勤联动机制,遇重大安保任务、突发重大案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形,相邻派出所和警务责任区应根据市局指挥中心、分局指挥中心、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指令,调度警力开展跨区域协同处置。
        (三)在“一网统管”框架下,配合街镇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健全24小时响应、移交衔接等机制,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各部门联勤联动、通力协作、高效履职。
        第三章  业务运作
        第八条  综合指挥室
        (一)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指挥调度、研判支撑、勤务管理、综合保障等职能。派出所所长直接分管。指挥调度、研判支撑、勤务管理、综合保障岗位应当由民警担任,可以配备辅警配合工作。
        (二)综合指挥室实行24小时运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岗前训示、收岗总结、例会点评等制度。指挥调度岗位应当轮班值守,每班次至少配置1名民警;研判支撑、勤务管理、综合保障岗位至少各配置1名民警。民警编制数30人以下的派出所,合并部分岗位职能并复用警力。
        (三)综合指挥室应建立健全警情推送、跟踪服务、协调支援、结果反馈处置流程。通过应用系统模型,预知预警各类风险隐患;依托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就近推送警情,精准指挥处置,督导检查勤务;依托警务中台服务体系,为派出所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巡逻盘查、社区警务、治安管理、人员管控、窗口服务、交通管理等一线工作提供客服式支撑。 
        (四)综合指挥室应建立健全非警务信息分类分流机制。将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与街镇层面网格中心、综治中心平台融汇贯通,形成街镇“一张网”,通过数据互通、工作协同、融合运作,确保非警务信息分流、承接、处置落地。
        第九条  社区勤务
        (一)社区勤务,主要承担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职责。
        (二)社区警务室按照“一居(村)一室一警两辅”要求设置,建立健全社区勤务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警情和求助、社区发生案件必到现场等制度。保证社区勤务民警有足够时间深入社区,努力实现社区事在社区办。
        (三)落实党员民警兼任居(村)委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民警兼任综治站副站长制度,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组织者作用,引导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及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和社区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区事务共商共治。
        (四)依托网上微信警务室,组织发动居村委、业委会、楼栋长、志愿者等社会自治力量,以及物业、保安、保洁、保绿等社会服务力量,形成守望相助的群防群治守护网,全面践行全民安防模式。
        (五)依托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村)委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三级调解组织,优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共同调处矛盾纠纷,落实分类化解。
        (六)常态开展集中入户走访活动,以“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为主要内容,通过“面对面”“键对键”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热情服务群众。
        第十条  街面勤务
        (一)街面勤务,主要承担110警情和案事件接处、街面巡逻、设卡盘查、交通管理、紧急救助等职责。
        (二)派出所和警务责任区应根据辖区实际,科学规划、灵活调整街面勤务,在街面各类案件、交通违法常发多发时段路段,安排综合执法民警驻巡街面,保证较高的见警率、管事率和规范率。
        (三)按照“2名民警”“1名民警、1名勤务辅警”或“1名民警、2名以上群防群治力量”编组方式,灵活运用徒步、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执勤方式,对党政机关、医院、商圈、学校、机场、车站等重点部位,以及交通堵点、违法乱点、事故黑点等开展巡逻巡察。早晚高峰、人流密集、警情多发的重点时段,各警务责任区内应确保至少1组执勤警力。
        (四)灵活组织区域性设卡临检行动,根据辖区街面治安特点,结合警情状况和防控需要,合理规划时间、地点和任务,切实提升盘查管控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精准度。
        (五)以“块”为主落实交通属地化管理,开展街面执法、事故处理、警社联动、教育宣传等工作,高峰时段集中力量管交通、平峰时段管理力量不缺失。
        第十一条  楼宇(单位)勤务
        (一)楼宇(单位)勤务,主要承担辖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企事业单位内保等治安管理及防火监督等职责。
        (二)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清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辖区行业场所、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常态采集单位、行业、场所相关要素信息,以“从业人员”为核心要素,以“地、物、事、组织”为补充,充分应用智慧公安建设成果,实现治安要素全域全量、分类分级、智能管理。
        (四)广泛物建治安(反恐)信息员,及时掌握有价值的社会治安动态信息。
        (五)强化与消防、住建等部门协作联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二条 综合窗口
        (一)结合公安机关推进“一网通办”,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下沉到派出所的所有公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返回前台出件”为基本模式。
        (二)对照市局业务下放清单,合理确定“综合窗口”办理事项范围,按程序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次数等改革措施。
        (三)实行首接负责和AB角制,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AB角应加强沟通协作,全面移交未办结事项。
        (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窗口入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进政府一扇门、办个人大小事”。不具备条件的派出所,应与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立自助办理设备进驻、网络流程审批、政府部门内部流转等联动办理机制,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第十三条  执法办案
        (一)执法办案岗位,主要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因果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和非跨辖区的刑事案件。执法办案岗位不应分为治安办案岗位和刑事办案岗位。
        (二)建立健全刑事案件移交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开展专门侦查的,应当及时移交对应专业警种办理。有争议的,由法制部门指定。
        (三)对电信网络诈骗等可防性案件,应落实上门劝阻和回访制度,提出防范对策,堵塞防范漏洞,不断提升降压发案的实效。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加强政治工作
        (一)突出政治建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等行为准则,每周安排集中学习,每月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加强忠诚教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派出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锚定“四个铁一般”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依托智慧政工管理服务系统绩效考核模块,通过业务系统及智能警务终端自动采集民警各项警务工作数据,利用考核模型统计汇总,自动形成绩效结果,实现自动计时、自动计量、自动计效,完整刻画和精确量化民警绩效状态。 
        (三)开展派出所民警教育轮训,加大科技练兵、实战练兵力度,提升派出所民警综合执法适岗能力。依托公安院校和命名派出所,加强派出所培训、实战基地建设。完善一线综合执法民警培训教材体系,利用好智慧教室、警e学等线上学习平台。建立派出所工作专家人才库。
        第十五条 加强归口指导 
        (一)市局、分局建立派出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会审准入机制,涉及派出所政策制定、指挥关系、勤务标准、业务规范、警力配置、绩效考评等,应当由本级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统筹提出意见,报市局党委或分局党委审定印发。分局对派出所的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应报市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核。
        (二)分局指挥中心统一归口管理派出所勤务,统筹街面勤务标准,统一实施勤务管理和检查。警种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并进行会商纠偏。
        (三)合理设定属地主战、递进执法、梯次支援的新型警务机制下派出所与警种的权利和责任,警种条线的系统、权限、数据和模型应放尽放,充分保障派出所主战地位。
        第十六条 加强管建管援 
        (一)按照“上级服务下级、机关服务基层、警种服务属地、后台服务前台”原则,系统化再造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勤务机制、管理体制等,加强警种“制度、业务、手段、智能化”专业建设,强化“警力、装备、技术、智力”战略支援,给予派出所最大限度支撑,着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
        (二)分局完善机动叠加巡逻机制,整合专业警种机动力量,确立指挥中心最高指挥主体地位,完善叠加支援场景预案,对接派出所日常勤务,强化对一线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撑。
        (三)探索建立市局业务部门警务中台直接服务派出所模式,支援基层一线110接处警、案件侦办、巡逻盘查、社区警务、治安管理、人员管控、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 优化内务管理 
        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范警容风纪、维护办公秩序、净化环境卫生、创新智慧管理、丰富警营文化、改善窗口服务、落实保密管理,强化公务用枪和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提升派出所内务管理水平,更好服务日常警务运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派出所。市局部门下辖派出所可视情进行调整,报市局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并由市局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