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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1006-2022-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22〕5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3-07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公安 一网通办 改革 要点
    内 容 描 述
    现将《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总队联系。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2年3月7日 

        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着力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一网通办”工作部署,对标《2022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打造智能精准服务
        (一)按照市政府2022年重点新增“一件事”清单,牵头推进文明养犬“一件事”,配合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在校学生参保共济等“一件事”。优化居住证办理、公民身故等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功能。
        (二)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自建业务系统直接调用电子证照,进一步提高证照调用效率。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清单,细化“两个免于提交”操作流程和要求,落实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材料免交工作。
        (三)探索推行车检主动服务,推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6年免检)“免申即享”“免申即办”。试点在本市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出厂即查验”,将车辆查验环节前置到车辆生产流程,优化简化新车登记上牌流程环节。
        (四)推进统一照片库建设应用,丰富照片采集范围,归集身份证社会拍照点照片。拓展照片复用场景,推广统一照片库在取号机、多功能一体机等窗口自助设备上应用。
        (五)助力打造“随申办”超级移动端,全面整合“上海交警”APP、“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等服务内容,拓展、优化公安领域服务事项和特色应用接入。将“随申码”作为用户主体的数字身份识别码,拓展“随申码”在政务服务、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推动数字身份互认。
        (六)拓展特殊群体服务举措,聚焦老年人、残疾人、退休军人等特殊群体办事体验,探索在窗口配置便民器具、药品,推动部分服务“上门办”“代办”,提升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水平。
        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优化用户办事体验
        (七)巩固“好办”“快办”服务成效,新增一批“好办”“快办”“智能办”“不见面办理”服务事项,推动公安业务实际办件网办比例达到80%。依托“一网通办”图像识别(OCR)、人工智能(AI)等平台能力,实现高频事项申请表预填比例不低于70%,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覆盖率不低于90%、准确率不低于90%,一次申报通过率不低于90%。
        (八)推进“人工帮办”制度落实。线上,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纳入“人工帮办”试点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服务机制,提供帮办微视频,探索语音、视频等咨询方式,方便群众“有疑就问、边办边问”,实现首次响应不超过1分钟、解决率达到90%。线下,健全“领导干部帮办 工作人员帮办”的工作机制,通过“换位式”“沉浸式”体验群众办事,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造有温度的线下“面对面”服务。
        (九)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优化大数据分析、数据共享能力,完善证照到期提醒服务,推进便民服务和惠企政策的精准推送、精准兑现,提升精准化、主动化服务能级。
        (十)推动预约服务覆盖全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和事项,实行“线上精准预约、线下优先办理”,实现预约办理现场等候时间一般事项不超过10分钟、复杂事项不超过30分钟。用好“上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关联办理事项、服务规则、填报内容等,并做好动态维护和管理。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基层减负增效
        (十一)深化派出所“综合窗口”建设,优化跨警种业务“一窗办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实现线下窗口申报(身份核验 提交材料)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持续推动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巩固企业群众“一站式”办理服务。
        (十二)拓展自助服务办理事项范围,完善派出所“综合窗口”多功能一体化自助设备服务功能,积极协调市大数据中心,推动更多公安事项接入“一网通办”自助终端,方便群众自助办事。
        (十三)推广上海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不断丰富平台功能,推进系统整合与终端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一端登录” “一体管理”。
        (十四)拓展“一网通办”轻应用服务功能,推动“户籍事项证明”等更多事项接入轻应用,方便民警“掌上办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十五)建立窗口工作人员问题响应和沟通机制,依托政务微信等载体,快速响应和处置窗口一线反映的问题,提升“一网通办”后台支援能力。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释放改革创新红利
        (十六)对照市委编办确认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安“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核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行使层级、实施范围和办理属性等内容,做好权责清单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工作。
        (十七)对照市政府决定下放的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注销、恢复机动车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事项下放相应地区分局,确保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十八)推动“一网通办”服务范围向执法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违法犯罪预防等领域拓展。以服务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浦东新区公安管理服务领域的政策倾斜,探索实施政务服务集中审批,提升政务服务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十九)依托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更多竞争力强、含金量高、惠及面广的移民出入境政策,推进外籍人才出入境“直通车”服务,搭建聚才直联平台、设立为才服务专窗、争取引才开放政策,助力本市人才高地建设。不断优化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和外省市人员落户政策。
        (二十)持续完善“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改革举措,做精做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探索将更多涉企经营事项纳入改革范畴。探索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的限时办结机制,加强对审批行为和时间的全过程管理。
        (二十一)强化“互联网 监管”系统应用,深入推进公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五、推进跨省业务协同,实现区域互认应用
        (二十二)深化长三角统一照片库应用,提高长三角地区居民证件照片归集质量,实现身份证电子照片在各类政务服务场景中“一次采集,跨区域复用”。
        (二十三)完善“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推进电子印章建设,探索将户口簿“缴旧寄新”模式转为“当场打印”模式,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二十四)深化身份证电子证照入住宾旅馆的场景应用,协调推动平台改造、数据跨区域共享,实现长三角地区居民在任一区域宾旅馆均可应用电子身份证。
        (二十五)依托长三角人口户籍数据共享应用,推进长三角地区居民网上预约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
        (二十六)推动长三角区域自然人基础库数据共享,编制长三角人口库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将人口库数据服务接口注册至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能力。
        六、强化数据治理应用,夯实数据支撑能力
        (二十七)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加强电子证照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历史数据完整度和准确度。推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推动电子证照发证清单主动公开率超90%。
        (二十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汇集,拓展数据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数据需求清单支撑应用场景实效。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联动机制,支撑“一网通办”业务中的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二十九)优化基层人房数据采集机制,赋能基层“社区云”建设,依托“聚数工程”实时接入“一标三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数据、实有单位),并按照“最小可用”原则,共享至各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及“社区云”,实现人、房数据的统一采集。
        (三十)全量归集“一网通办”办件库数据,对照“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技术规范提升办件数据质量和上传及时性,确保实现办件数据、环节数据、业务办理项编码等字段信息“零差错”。 
        (三十一)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推动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做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覆盖。
        七、健全综合配套保障,促进服务标准规范
        (三十二)动态管理办事指南,修改完善公安部“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和市“一网通办”平台办事指南,同步更新窗口告知单,确保办事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要素规范公示及准确实施。
        (三十三)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积极引导群众评价,提高评价率。加强“好差评”查收、回复、核实、整改、反馈等闭环管理,完善“好差评”定期通报机制,做好差评分析和问题整改,确保差评回访100%满意。
        (三十四)开展政务服务“回头看”,全面排摸梳理制约办事体验的堵点难点及改革举措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环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集中力量协调解决。加强公安“一网通办”相关平台运行管理和保障,建立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系统问题监测、发现、处置和修复闭环机制。通过“12345”热线抽查、系统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条线督导检查和单位内部自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政务服务问题。
        (三十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依托练兵比武、网络课程、专题培训、微视频教学等途径,不断提升民警业务技能和水平。探索将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作为新录用民警的实践基地,选拔配备专职政务服务民警,提升政务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十六)从用户“需求侧”角度出发,以与企业办事、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景应用为重点,加大公安“一网通办”宣传力度,进一步打响公安“一网通办”品牌。组织开展“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