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索 取 号 AA7307006-2024-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治〔2024〕268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12-23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内 容 描 述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信 息 内 容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