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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7006-2024-005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通字〔2024〕92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12-1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企事业单位 保卫干部 行业职业 技能大赛 通知
    内 容 描 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公治安〔2023〕204号),进一步健全本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任用培训体系,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决定共同举办2024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信 息 内 容

    各公安分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公治安〔2023〕204号),进一步健全本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任用培训体系,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决定共同举办2024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是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之一。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评、以赛促干,提升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履职能力,助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架构
        本赛事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由市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协会承办,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
        各区设立竞赛组,由各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牵头设立,负责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确定区内具有保卫管理员培训资质且举办过保卫管理员(三级)培训的培训机构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区内无培训机构的由市竞赛组协调指定。
        三、赛事项目
        保卫管理员(高级工/三级)。竞赛技术标准按照该项目国标要求实施。
        四、报名条件
        本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含企保协会会员单位保卫干部),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2年及以上。
        五、赛事安排
        本赛事以团队形式(每区限报1队,每队限报50人)开展,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实施。根据参赛选手在各区技术支持单位举办的“保卫管理员(高级工/三级)”项目中的培训考核成绩,计算各团队总分并予以排名,排名靠前的团队可获得相应奖励,不设个人排名和奖励。成绩合格(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60分)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六、赛事奖励
        本赛事设一等奖1名(队)、二等奖2名(队)、三等奖3名(队),由承办单位颁发奖状。在本赛事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本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本赛事不设技能等级晋升。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部署,全力推进实施。
        (二)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健全全流程监督管理制度,杜绝不良行为和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自媒体、报刊等宣传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积极参加,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赛事保障。各单位要指导有关培训机构、赛事承办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人员、经费、安全等保障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