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将贵稀金属收购(置换)业、开锁业、旧手机、机动车修理业纳入备案管理的通知 | ||
索 取 号 | AA7107004-2011-002 |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沪公发[2008]76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08-03-05 |
记录形式 | 文本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关 键 词 | 治安 特种行业 备案管理 通知 | ||
内 容 描 述 | |||
近年来,本市贵稀金属收购(置换)业、开锁业、旧手机、机动车修理业发展迅速,在为生产性调剂和群众生活提供便利和服务的同时,也易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市局决定将贵稀金属收购(置换)业、开锁业、旧手机、机动车修理业纳入备案管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 |||
信 息 内 容 | |||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